朋友即時告訴我,今晚「全民大悶鍋」有黎智英當特別來賓,我對他實在相當有興趣,趕緊打開電視看了。
這位叱吒兩岸媒體界、理個小平頭、愛穿吊帶褲的「肥佬黎」,果真是霸氣十足。看他一個人坐鎮在螢幕正中央,講起話來雙手大開大合,一對小眼睛顧盼四方,表情平和,喜怒不形於色,只有偶爾的笑容透露了一點孩子氣,每一句話都直接了當、毫不遲疑,展現了他思考快速的媒體人特質。
雖然《蘋果日報》與《壹週刊》是如此的惡名昭彰,奇怪我對黎智英並沒有太討厭的感覺。也許是因為,我非常清楚他是個商人吧,所以也不會期望他以高檔的資深媒體人之姿出現。事實上,我是每期《壹週刊》的忠實讀者,覺得除去八卦消息的部分,《壹週刊》的內容比台灣許多八卦雜誌都要豐富耐讀得多,記者文筆好、攝影也精彩,內容也常富巧思,很貼近我的生活需求。而不看電視的我,總是以《壹週刊》來update政治新聞。
今晚節目裡,黎智英回答了一些問題,我覺得頗能代表他的媒體經營哲學,滿有趣的,就隨手記錄一下。
1. 黎智英辦報有名言:「只要傳真,不要高深。」因為「故弄玄虛才是高深,那是假的」,所以要挖出藝人真實的一面。為什麼要有狗仔隊?「因為藝人說話,跟他們實際行動是不同的。所以要去找到真相。否則他講什麼我就寫什麼,多無聊。」(這一點可以看出黎應該是個主控性很強的人,不希望被媒體左右,所以他自己辦媒體去「找真相」。)
2. 問黎智英說,如果有一天九孔去洗溫泉,帶個女的,他拍嗎?他說:「拍!當然拍!不紅的也可以紅,有緋聞就能紅!」(他講這句話的那種斬釘截鐵,讓我忍不住笑出來。可這很直接的點出媒體的現狀。)還說:「藝人被狗仔隊拍到不好的東西,是成名的代價。」
3. 問黎智英一天到晚被告,為什麼都被告不怕?他說:「他們都不怕告了,為什麼我們要怕被告?」他從不告人,因為已經被告得很忙,沒時間去告人,有時候只有和解來處理,因為實在太忙…
4. 問黎智英有偶像嗎?他大聲說:「當然沒有。做傳媒不能有偶像。」問他有欣賞的人嗎?他說:「每個人我都欣賞啊。不然為什麼派那麼多人去拍呢?」
5. 最後問他,希望別人怎麼看待他的報紙?黎智英說:「中立。」他沒有要捧誰,也沒有要打擊誰,他本人不參與任何政黨,他只是報導紅的人的事情。
總之,在黎智英這樣一個媒體商人的觀念裡,讀者要什麼,他就給什麼;大家都喜歡實話、都希望得到真相,他就用最猛烈的手段去獲取真相,滿足讀者。因為只有走向讀者,他才能繼續創造最大商機,他是最懂得利用「名」來造「利」的人。倒是苦了那些成名的人,每一個在媒體眼中都像是塊到手的肥肉,巴不得分而食之。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盛名之累嗎?成名,究竟還需要付出多少所謂的代價?
在傳媒理論裡,究竟是讀者影響媒體,還是媒體主導讀者口味,似乎永遠都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難有結論;而我們現今的媒體環境,是偏向後者。但我還是有些傳統的觀念,覺得媒體對社會負有教育的責任,媒體有必要帶領社會去發掘、了解好的事物,帶領文化走向精細。如果一味地跟著閱聽人走,就未免辜負了媒體自身的強大傳播力了。
不過話說回來,「重視讀者口味」其實也很有好處。我覺得《壹週刊》會好看,一部份是因為在專欄上給予寫作者言論自由,在專題上緊扣讀者的興趣走向,而且因為它自詡「追求真相」,所以對於許多社會事件都頗有追根究底的精神,讀來很有收穫。他們真的花了很多時間去思考「讀者想看什麼」,而這種體貼,應該就是黎智英成功的最基本原因。
我是壹周刊和蘋果日報的長期訂戶,
回覆刪除雖然對他們的某些作法和報導不以為然,
但是它是有很強烈吸引我的地方,
不然在這個很多東西都免費的時代,
我幹嘛成為它的長期訂戶呢?
長期訂戶?壹週刊跟蘋果日報不是最自豪於「零售才能掌握讀者」嗎?怎
回覆刪除麼會有訂戶?是說訂網路版嗎?
應該是喔。我以前人不在台灣時,也會訂壹週刊的網路版。
回覆刪除媒體若是只能淪為這些商人手中販賣快樂的工具,或是只能用這種低下的"新聞"來創造吸引
回覆刪除消費胃口的粗製濫造品, 對我來說, 實在是深為所謂媒體人該感到愧疚的地方, 只是在現
在這個時代, 這些扭曲的價值觀是竟然被欣賞跟讚美的.
說什麼為了滿足讀者, 發掘"藝人生活真相" 都只是商人為了賺錢編織的美麗藉口罷了.
一直對破報裡對於電影Good Night and Good Luck的部份評論印象深刻,
媒體的影響力無遠弗屆,它可以教人為善、啟迪人心,但前提是” humans are
determined to use it towards those ends”,作為新聞媒體從業員,如果太快就忘
了理想、忘了堅持,太快就陷入了政府軍工娛樂結構的腐化並視若無睹,那麼媒體將是惡
魔,「第四權」也只是個令人感到羞恥的封號罷了。
我還是沒辦法接受黎先生那種精神
回覆刪除(不過我到喜歡他對於名人們的中立態度 雖然是惡劣的對待每個名人)
也沒辦法接受壹週刊或蘋果日報
這兩份報章雜誌或許有好的地方
但糟的地方實在太過...惡劣了
難以忽視這部份而只去吸取好的部份
有機會的話比一比現在台灣的三大報,看一下內容就可以知道是有差異的。
回覆刪除那一家的報導最多元,最多不同的意見,最多各種不同的觀點?
有人說,什麼叫民主的價值?
每個人的喜好不同,但若只能讓想法一致的東西存在,那就跟以前的國民黨專制
一樣...就不會有這麼多不一樣的想法和說法出現了。
所有不同的觀點都應該可以存在的,即使我不是全部同意。
轉寄一個連結,請參考。
http://blog.yam.com/shifting/archives/2057822.html
這篇評論寫得滿好的,有寫出不少我的感覺。
回覆刪除的確在政治新聞處理上,壹傳媒有比較客觀的立場,我想是因為他們的包袱較小。
所以我現在都變成,影劇新聞看聯合、中時報系,政治新聞則看壹傳媒。
前幾天有王建民的球迷到TVBS去抗爭,卻沒幾家媒體報導這件事,於是就變得沒什麼聲音。
覺得滿感觸的。
我們要一個中立客觀的媒體,真的那麼困難嗎?
看來的確是"讀者要什麼,他就給什麼"..
回覆刪除民眾的素質到哪裡 媒體的素質就到哪裡
回覆刪除黎智英的纯真令人动容,一个诚实的人。
你说他的笑很孩子气,我认同。如此一个真实可爱的人,对我的生活影响很大。
我在北京,每周收到从香港寄来的壹周刊。每期需要60元人民币,贵三倍。就是为了看事实与偏见和张五常。我很满
足。
做生意、做人的哲学,我参照黎智英真实的做法。对我的影响很大。
這期壹週刊寫了一些我比較知道內情的事,竟然沒有一點謬誤,真令我嚇了一跳。
回覆刪除他們是怎麼查的啊....
壹週刊每期花大把銀子請專人寫客觀獨立的專欄,的確大大提高了它的可讀性。
不過有若干寫專欄者不是很認真....希望他們珍惜與尊重那筆台灣超難得的高稿酬啊!
黎智英確實是一個怪傑,也是典型時代的產物...
哪一篇報導沒有錯? 你覺得那個作者很混呢?我是覺得駱以軍和張惠菁都是佔版面的,真想
回覆刪除叫黎智英換掉他們.
哈~~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回覆刪除滿認同第三段的,
回覆刪除有時真想告訴壹週刊我情願你再賣貴一點給我省掉那些八卦的部份
身在壹週的發源地香港
覺得香港的一般民眾可能會覺得--
想要名聲節氣格調的去明周,想要錢的去壹週
但其實不全然是,曾看過某作者寫黎智英,覺得黎智英是一個十分主觀的
人,但對他欣賞的人十分禮遇
不過壹週的稿酬高的確是出名的,連給記者的待遇也是行內數一數二
我從來沒在電視上看過黎智英的報導,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有些作法我個人確實不喜歡。但黎
回覆刪除智英講經商的理念和經驗我倒是很喜歡看,他文字直接不拐彎抹角,頗有街頭味道。但因為
言語忠懇,還挺像親戚中的長輩訓話的味道。有些看法也一針見血比學術的企管文章還好。
《壹頻果》會比別人成功就是因為它比其他半調子媒體「專業」,為了錢,他們願意承擔任何後果 --- 包括坐
回覆刪除牢和死亡 (別人家)。 阿扁也是!
郭台銘曾說 : 『《壹周刊》是開妓院的 ! 』 開妓院也算是經營企業,大家都知道,不是每個開妓院的老鴇
都能夠賺大錢。 《壹周刊》與《頻果日報》來台之前,台灣就有許多三流小報。 但《壹頻果》的肥黎是唯一
能將「嫖客文化」 發揮到極致的人,因為他能把一個原本不入流的小產業,提昇為遍及各階層的「文化運
動」。 他深知群眾心理,也懂得操弄人性。 就像聰明的老鴇懂得坐大市場,就得要打入主流,而低級的妓
院,透過精緻的包裝也能成為正當、合法的高級服務業。 除了市場定位外,小姐更是最大資產,因此挑選一流
員工無比重要。 而好員工的基本要求是 ---- 金錢至上,也就是願意為了錢,犧牲家庭、朋友、道義、名
譽、尊嚴,甚至生命(別人的)。 有了這樣堅強的團隊和使命,才造就了《壹頻果》和台灣「嫖客文化」的奇
蹟。 ( 阿扁團隊也是! )
在「嫖客文化」的社會中,思考模式就只限於下半身,就像是嫖客、妓女、和老鴇都只在乎一個"爽" 字。 然
而嫖客文化一味追求感官刺激,極盡腥、羶、色能事,加上為了膚慰嫖客「不舉」的恐懼,妓院只能變本加厲,
一再的加重口味,以至到了最後,嫖客、妓女、和老鴇都成了「變態狂」而不自知。
《壹頻果》違法勾結犯罪集團,盜取個人資料,然後利用聳動的標題,製造新聞事件。 說穿了,無非為了
錢! 但滿身銅臭的《壹頻果》卻還要標榜打擊權貴,甚至自命為正義化身。 正如那些打扮入時,全身名牌又
有高學歷的妓女,雖是為了拜金而賣身,還是免不了要自我催眠,當妓女的正當性。 例如 : 稱賣身為「援
交」,或為了親身體驗社會現象的「學術研究」。 ( 阿扁是心愛台灣,錢進瑞士! )
爭相做柳七?
回覆刪除大家都知道妓院的歷史等同人類文明,因此也被稱為最古老的行業。 在中國,管仲被尊為妓院祖師爺,古籍記
載:『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 .....。』 這是最早官妓的由來。 由於古人並不
避諱,因此以前的青樓,也常是政商文人社交的場合,低級的妓院稱「窯子」,高級的則叫「書館」。 現
在台灣的私人俱樂部也叫做「圖書館」,就是想把原本的人肉市場,透過娛樂、情趣、養生,妝點成文化市
場。 因為只有透過正當性,才能發展為主流文化。
《壹頻果》和其他低級三流小報一樣都是亂寫一通,但《壹頻果》和那些小報的區別不在高級或低級,而在「變
態」。 因為它有本事把低級、扭曲的報導,變換形態成為合理且高貴的正義。 用低級的文字圖片暴力,
包裝成公理正義後,自然有其正當性,然後就能進一步滲透進一般家庭,進而成為主流文化。 要把低級變成高
貴需要透過手法高明的「包裝」。 《壹頻果》捨得砸大錢請社會名流寫專欄,或接受訪談,這也等於無形中替
它背書一樣。 這些人既然和《壹頻果》在同一條船上,自然就更加賣力的為它上妝,替它辯護。
北宋時期的大詞人柳永排行老七,人稱柳七。 柳永生性浪漫,性喜青樓女子。 往往一邊賞景,一邊吟詩,
一邊上床,興之所至,還即興的替小姐提上一首詞,瞬時小姐身價翻漲,這就是當年的文化包裝。 那時青樓還
流傳著 :『不願君王召,願得柳七叫;不願千黃金,願得柳七心;不願神仙見,願識柳七面』。
以戰爭或文字暴力去欺壓別人,尤其是無辜的人,永遠沒有公理正義可言
回覆刪除從事件本身來看,策動這場「嫖客文化運動」的《壹頻果》,顯然和策動 911 恐怖攻擊的賓拉登都是成功
的。 姑且不論美國與阿拉伯國家的對錯,或妓女、老鴇的善惡,暴力本身就是一種文明人不該有的行為
---- 以戰爭或文字暴力去欺壓別人,尤其是無辜的人,永遠沒有公理正義可言。 只是連美國這個自稱先進的
文明社會,都寧願選擇花六千多億美金(台幣二十兆) 用武力去侵略佔領伊拉克,卻不願意選擇花一小部分錢去
幫助這些人。 由此可見科技發達的人類,精神文明卻還是如此野蠻! 這個世上還是有許多人相信,為了維護
和平正義,暴力與流血是必需且正當的。
只要有人還相信暴力可以換取和平正義,這些人就只能永遠的在野蠻與文明間徘徊。 這是一個價值選擇的問
題,對喊慣「拼經濟」口號的人可能不太容易懂。 但不論是出賣肉體和出賣靈魂,都是一種交易,而每筆交易
一定存在著買賣雙方。 因此,只要嫖客的需求存在,自然就會有妓院的存在。 只是在正常的社會中,嫖客、
妓女、和老鴇都不該大辣辣的扮演起主導文明發展的角色。 這才是一個真實又變態的台灣奇蹟!
我是位中學生!
回覆刪除老師請我們寫論文!
我決定寫黎智英!
是否可以讓我引用你"多數"的文字!
因為我覺得你寫的非常好!
如果不行,那真是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