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與說明──編劇漫長而痛苦的抗爭惡夢 by許正平一早看了上面這篇文章,頗有感觸。對於其中提到創作者被指「追求名與利」一節,正好跟我最近的一些思考不謀而合,所以心裡的震動很大。
《盛夏光年》是一部我滿喜歡的電影,覺得它整個導演手法、演員表現、運鏡技巧、故事情節,都有一定水準;七年級的陳正道,真的拍出了青春的一些感傷,雖然略嫌浮面不夠深入,但是有許多片段的氛圍是我喜歡的。雖然在我心目中,同類型片裡,《藍色大門》還是第一名,但陳正道在《盛夏光年》中已經展現了他的天分和成熟度。
不過,電影是電影,私德則又是另外一回事。就像文章中,許正平所強調的,他針對的是導演的行為處事,而不是這部電影。「具有天分與名氣,卻不懂做人」的人,在演藝圈裡,我著實看過一些;有的甚至遠比陳正道要聲名顯赫、威名素著得多。
但那又怎樣。創作作品與個人性格,從來並沒有一定的關聯;多少所謂名人,所謂大師,是踩著別人的屍體走上顛峰。而那些屍體的名字,可能都曾經是他工作上最親密的伙伴。
曾經我為了這樣的發現,感到痛心疾首;但後來當我漸漸了解這就是這個社會、體制裡一個不可破的本質之後,我才慢慢學會看淡。轉而成為一個靜默的旁觀者,尋找自己最舒服的定位。
我應該不可能成為大師,但是至少,我努力讓自己不要成為被大師踩著的屍體。
許正平寫他遭遇陳爸爸的一句「原來你就是要名與要利」,感到沮喪;我看了真是有太多的感覺。
我有太多次經驗,創作作品沒有被掛名。
替網路媒體寫專欄文章,沒掛名;替人寫唱片、電影文案,沒掛名;替人修改歌詞,沒掛名;替人寫新聞資料還印成書,沒掛名;拍的照片被人拿去當書的封面,沒給錢就罷,也沒掛名。
我很生氣嗎?也沒有。因為習慣了。我甚至懶得一一去爭取,太累。有時候我可能也是因為一份罪惡感:爭取自己的掛名,感覺就好像很在意名利,我會不好意思。搞不好人家還會覺得:也沒寫得怎樣好,名字倒是很重視,真瞎。
可是許正平說的沒錯:爭取一份對的事情,爭取自己的權益,為什麼要好像是做錯事一樣?
對我來說,作品掛名確實很重要。因為每一個作品都像是自己的小孩,我希望所有人知道,我是他的親生父母。不管我的小孩是好是壞,是漂亮還是醜八怪,我都是他的父母,我願意擔負一切的責任。
那不是名利問題,那是責任。雖然我也總是告訴我的朋友說,是的,我重視名利,我也追求名利;因為作為一個創作者,名利才是我們生存的本錢。
我得讓大家認識我、認識我的作品,大家才會買我的書、才會找我寫東西、才會放心讓我寫歌詞,我才有錢賺,也才能去讓我那總是擔心我沒飯吃的父母放心,讓他們知道:我能夠靠自己的本事,好好活下去。
所以名利重不重要?當然重要。這本來就是一個根植在名與利上面的行業,那是生存的籌碼。我不是藝術家,一點也不想一生苦哈哈;我在努力的,只是希望能夠一直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又能衣食無虞地生存下去。
只是,重視名利有很多種方式,有很多種心態。我始終在提醒自己的是,名利只是工具,創作才是根本。我要在保有創作動力的前提下,去拓展名利;而不是為了名利才去創作。
我也告訴我那些圈外的朋友,如果哪一天,覺得在這個圈子裡的我,迷失了,走偏了,請千萬要把我打回來。他們是我最後找到平衡的支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