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5日 星期五

創作者的名與利

回應與說明──編劇漫長而痛苦的抗爭惡夢 by許正平



一早看了上面這篇文章,頗有感觸。對於其中提到創作者被指「追求名與利」一節,正好跟我最近的一些思考不謀而合,所以心裡的震動很大。



《盛夏光年》是一部我滿喜歡的電影,覺得它整個導演手法、演員表現、運鏡技巧、故事情節,都有一定水準;七年級的陳正道,真的拍出了青春的一些感傷,雖然略嫌浮面不夠深入,但是有許多片段的氛圍是我喜歡的。雖然在我心目中,同類型片裡,《藍色大門》還是第一名,但陳正道在《盛夏光年》中已經展現了他的天分和成熟度。



不過,電影是電影,私德則又是另外一回事。就像文章中,許正平所強調的,他針對的是導演的行為處事,而不是這部電影。「具有天分與名氣,卻不懂做人」的人,在演藝圈裡,我著實看過一些;有的甚至遠比陳正道要聲名顯赫、威名素著得多。



但那又怎樣。創作作品與個人性格,從來並沒有一定的關聯;多少所謂名人,所謂大師,是踩著別人的屍體走上顛峰。而那些屍體的名字,可能都曾經是他工作上最親密的伙伴。



曾經我為了這樣的發現,感到痛心疾首;但後來當我漸漸了解這就是這個社會、體制裡一個不可破的本質之後,我才慢慢學會看淡。轉而成為一個靜默的旁觀者,尋找自己最舒服的定位。



我應該不可能成為大師,但是至少,我努力讓自己不要成為被大師踩著的屍體。






許正平寫他遭遇陳爸爸的一句「原來你就是要名與要利」,感到沮喪;我看了真是有太多的感覺。



我有太多次經驗,創作作品沒有被掛名。



替網路媒體寫專欄文章,沒掛名;替人寫唱片、電影文案,沒掛名;替人修改歌詞,沒掛名;替人寫新聞資料還印成書,沒掛名;拍的照片被人拿去當書的封面,沒給錢就罷,也沒掛名。



我很生氣嗎?也沒有。因為習慣了。我甚至懶得一一去爭取,太累。有時候我可能也是因為一份罪惡感:爭取自己的掛名,感覺就好像很在意名利,我會不好意思。搞不好人家還會覺得:也沒寫得怎樣好,名字倒是很重視,真瞎。



可是許正平說的沒錯:爭取一份對的事情,爭取自己的權益,為什麼要好像是做錯事一樣?



對我來說,作品掛名確實很重要。因為每一個作品都像是自己的小孩,我希望所有人知道,我是他的親生父母。不管我的小孩是好是壞,是漂亮還是醜八怪,我都是他的父母,我願意擔負一切的責任。



那不是名利問題,那是責任。雖然我也總是告訴我的朋友說,是的,我重視名利,我也追求名利;因為作為一個創作者,名利才是我們生存的本錢。



我得讓大家認識我、認識我的作品,大家才會買我的書、才會找我寫東西、才會放心讓我寫歌詞,我才有錢賺,也才能去讓我那總是擔心我沒飯吃的父母放心,讓他們知道:我能夠靠自己的本事,好好活下去。



所以名利重不重要?當然重要。這本來就是一個根植在名與利上面的行業,那是生存的籌碼。我不是藝術家,一點也不想一生苦哈哈;我在努力的,只是希望能夠一直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又能衣食無虞地生存下去。



只是,重視名利有很多種方式,有很多種心態。我始終在提醒自己的是,名利只是工具,創作才是根本。我要在保有創作動力的前提下,去拓展名利;而不是為了名利才去創作。



我也告訴我那些圈外的朋友,如果哪一天,覺得在這個圈子裡的我,迷失了,走偏了,請千萬要把我打回來。他們是我最後找到平衡的支柱了。

14 則留言:

  1. "我甚至懶得一一去爭取"



    當然得爭取啊,這也牽涉到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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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但那又怎樣。創作作品與個人性格,從來並沒有一定的關聯;多少所謂名人,所謂大師,是踩著別人的屍體走上顛

    峰。而那些屍體的名字,可能都曾經是他工作上最親密的伙伴。

    > 我應該不可能成為大師,但是至少,我努力讓自己不要成為被大師踩著的屍體。

    對妳這兩句真是深有感觸

    所謂的"名人"、"名家"、"達人"、"大師"...當中

    有多少名過其實?

    看多了 真是令人作嘔

    然而這也不一定是他們本身的責任

    多少也肇因於這個習於追逐光環與速成的大環境

    以及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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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 j:

    後來就覺得,我自己寫一本書、寫一首歌詞總可以吧。

    自己弄一個作品,這樣總沒人會呼龍我了吧。

    其他的,就都當作是幫忙好了。



    To 湯姆:

    的確,很多大師也是環境拱出來的。

    其實,我太相信命運了。

    時勢造英雄,真的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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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老實說這篇文章中的陳正道讓我覺得很可怕

    當初就有看到相關的新聞

    但還沒有對於兩邊的說法作對比(當然我想看了也沒用~大概就是各說各

    話吧~另外在這看篇文章會覺得許正平說話是誠懇且動人的)

    總覺得實情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也太糟蹋人了吧

    我沒有辦法理解怎麼會有東西做出來還不被掛名的狀況

    這世界是怎麼一回事?創作者怎麼會如此不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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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社會有名利的本質

    也有溫暖的本質~

    加油生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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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o yijia



    從第二次入江湖,從踏進拍片、踏出拍片,搞剪接…現在躲起來過冬。

    它媽的,這種鳥人…挺多的,但是,讓自己釋懷是比較重要的事情。

    加油啦,人生海海,海海人生;遇到這種的,慢慢的當成一種歷練。



    大師、大爺、大●....都慢慢轉變成一種時代的符碼,一個時代的紀念。

    至於怎樣成為一個時代的印象,我想後面比誰都多這種秘辛....,

    我們都是被踩或是踩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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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o 麥塔幽:

    嗯,很久沒見你說出如此有哲理的話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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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是個接專案來做的文字記者

    看完你的文章感觸很深,確實也碰過很多惡行惡狀的出版社,

    而且幾乎都集中在民生和松江路口那棟白色巨塔裡



    我是認為該爭取的還是要努力爭取

    這不僅是為了個人,我們都希望台灣能有對個人創作者更好的環境

    如果今天不爭取,讓出版社認為可以予取予求,明天就要換別人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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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To Antony:

    我以前比較無所謂、臉皮比較薄,後來就越來越敢於爭取,也越來越知道自己的斤兩。

    只是有些太小的事情,想想就當做人情,也就算了。(雖然可能沒人領情)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窮困...

    等自信再大一點,或許勇氣也就會再大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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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因為網路文摘看這篇的

    老實說我看了以後不知道為什麼這篇被選為文摘精華

    難道是因為希望創作者都該認份?



    被人家稱為要名要利,那又如何?

    該討的就要討,不該討的一分也不拿

    但是至少是忠於自己的

    即使是創作者,也要生存;也要活

    創作的價值就是無中生有,從什麼都沒有到都有



    從各種角度來看,創作者要名要利

    理所當然



    沒有名沒有利的,講難聽一點

    我都要餓死了哪還有力氣來無中生有



    所以對於創作,有熱忱;可是爭名爭利,理所當然

    爭到底,也是認同對創作者的肯定還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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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o 薰:

    非常同意你的觀點。

    你說的也就是我這篇文章要表達的重點。:)

    我要說的是:

    第一,創作者不被重視掛名問題,在台灣司空見慣,重視者會被說成是追求名利,令人沮

    喪。

    第二,我是一個追求名利的創作者,這點我從不諱言。只是我想,追求名利有很多種方式與

    態度吧。

    創作者當然不該認份,要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這是我一直都在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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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寫得真好、真貼切呀!給你推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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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最近一直在忙考试,有一段时间没有来这里了。

    总觉得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一个特别特别幸福的事!嘿嘿

    希望你永远都能拥有这份幸福,一直走下去



    ——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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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那不是名利問題,那是責任。雖然我也總是告訴我的朋友說,是的,我重視名

    利,我也追求名利;因為作為一個創作者,名利才是我們生存的本錢。」



    那的確是責任。

    這就是所謂的知識產權,

    能保護產權就保護了自己的名利。

    可是要做到這點實在不易嘛~



    喜歡創作的我卻步於創作行業,

    甘願暫時以小小文職的身份待在社會。

    雖然這就是逃避,

    但是就能完整保有一顆創作的童心……



    實在佩服任何一個以創作為職的人,

    你要加油哦!





    (潛水者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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