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過完母親節,從高雄上台北,忘記帶鑰匙,為了工作, 一個人跑到錄音室附近的商務旅館住了一晚。
5/16 在家裡寫詞,去上廁所,手機莫名地自動從口袋滑出,掉進馬桶裡。 烘乾後,它的喇叭再也不響。
5/17 收工時在錄音室收拾東西,整台macbook無預警從手上滑落, 重重摔在地上,那響聲穿透隔音門,外面的人都聽到。
這一連串,覺得自己太衰了,於是在FB上發洩情緒,
最後一句寫:「接下來該不會機車也出事?」
隔天,5/18,夜裡八點半騎機車下班回家, 就在光復南路上與一年輕小伙子的機車擦撞。
對方堅持索賠,警察來了之後,檢查現場,然後要我們去仁愛醫院「 驗傷」。
一群護士忙著驗著我們兩個身上小小的擦傷(還有我的燙傷), 煞有其事地開「驗傷單」,
接著要給我打破傷風的針,可我太怕打針了,在急診室裡鬼叫。
小小的擦傷燙傷,最後還開消炎藥、止痛藥,燙傷藥膏, 我付了680元。
警察開始分別就我們的「供詞」,給我們做「筆錄」。天啊,筆錄。
在我描述完事件之後,他跟我說:「不要爭對錯了,爭不完的, 怎麼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這句話狠狠地敲中我一下.....好像是對我最近的人生, 一個什麼樣的警示...
又聊了兩句,他又重覆:「你覺得他撞你,他覺得你撞他, 誰對誰錯,爭不完的,怎麼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我點點頭。
接著不知何故,他鬼打牆又一次:「我說,不要爭對錯了, 怎麼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這第三次的時候,那話語更清晰地敲進心裡,我的眼淚突然間, 湧出了眼眶.....
那男生在事發之後,打電話call了一個朋友來現場, 那人來了之後,一直在瞪我。
到醫院驗傷時,他的女友來了,瘦小蒼白的臉,單眼皮,直盯著我。
最後做完筆錄之後,他媽媽也來了,問了一下我的傷勢, 之後沒說什麼。
我一個人坐著,只傳簡訊跟一個朋友簡單說了說發生的事。
我那1996年出廠的老爺車,擦撞一下只是在原先的傷痕累累上, 再多些傷痕累累,也沒什麼。
男生是新車,他心疼那些擦痕,跟一支斷掉的後照鏡。
我決定別在這事上耗時間了...
我跟男生說,去估價吧!再打給我。
出醫院後,下著大雨,冒雨帶著那個護士說「絕不能進水」的燙傷, 任性地騎車去朋友家。
朋友陪我喝梅酒,跟我說了些事。 其實我不知道這些日子我到底是怎麼了。
昨天寫了一首很爛的詞,下午開了一個覺得自己很糟的會,
所有的事情都在力不從心,所有的人都離我很遠。
我想起朋友唱過的那首歌「Good or Bad」,於是在雨夜裡哼起來,襯著弦樂:
It's a bad day, do you really understand it.
You just have to face the fact.
It's a bad day, but it's just another day,
Anything could happen today. Good or bad.